高玛安全 | 新国标 GB 2890-2022《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深度解析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关于批准发布《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等5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等5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等5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等5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编完成的国家标准《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逃生呼吸器》GB 42302-2022以及国家标准《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 2890-2022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标准由TC112SC3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呼吸防护装备分会执行,应急管理部归口。

"重要提醒:最新国标 GB 2890-2022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即将实施,请注意及时更新您的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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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和过滤件是呼吸防护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安全生产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尤为的关键。相关国家标准的更新是推动呼吸防护装备进步的动力。

● 2023年下半年正是新旧国标交替的过渡期,相对于老标准,新标准有哪些区别和变化呢?对于防毒面具的生产制造企业和使用终端来说,又要做好哪些准备呢?高玛安全给你详细解答!

重要更新(一)

综合过滤件的定义及

相关技术要求更新

1.1  定义&标色

● 常见的应用于各类场景中的尘毒呼吸防护用品,在国标中对应的名称为“综合过滤件”。在GB 2890-2009中,对于综合过滤件的定义为“带有滤烟性能的普通过滤件或多功能过滤件”。
● GB 2890-2022中进行了更加科学严谨的定义—“可同时滤除吸入空气中有毒气体和(或)蒸气及颗粒物的过滤组件”,并明确了产品形式可以分为组合式和整体式两种。
 

● 另外,在GB 2890-2009中,对于综合过滤件的标色,明确要求增加粉色色条。
● 在旧标准实施期间,生产企业通常以不同产品型号及其使用说明书,来指导使用组合式综合过滤件中的各个产品,但是这样会增加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管理成本,而且也很难从根本上避免使用者的误用。

● 新标准GB 2890-2022中,对于组合式和整体式两种不同形式的综合过滤件,进行了分别的过滤件标色要求。组合式综合过滤件明确规定了不再需要增加粉色色条,只需要在颗粒物过滤组件上标识颗粒物防护性能即可

1.2  技术要求

1.2.1  过滤效率&通气阻力

● 对于颗粒物的过滤效率(在旧标准中被定义为“滤烟性能”),在GB 2890-2009中定义了 P1,P2,P3三个不同的级别,对应的过滤效率要求为≥95%,≥99%,≥99.99%。
 
● GB 2890-2022中,启用了与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一致的等级,即KN90/KP90,KN95/KP95,KN100/KP100,对应的效率要求为≥90%,≥95%,≥99.97%。

● 单从过滤效率指标的数据上,好像是新标准中的要求降低了,但如果仔细对比新旧标准中对于过滤效率的测试方法,可以看到从测试介质、气溶胶浓度与粒径分布、测试流量、数据采样时间等多个维度都有了明显的更新与变化,具体对比可见下表。

 

● 新标准的测试方法完全和GB 2626-2019接轨,测试流量的要求更高,在采样结果上不仅要看初始过滤效率,更要看加载后的过滤效率。正是由于这些更新,新标准中对于综合过滤件颗粒物过滤效率的要求,实际上是大幅提高的。

1.2.2  通气阻力

● 除了颗粒物的过滤效率要求的更新,对于综合过滤件的通气阻力要求也同样进行了更新,对比可见,对于不同颗粒物过滤效率级别的综合过滤件,在新标准中分布定义了不同的阻力要求,相比老标准中的统一要求,新标准的要求更加合理。

重要更新(二)

过滤件防护时间的等级

及相关测试要求的更新

2.1  过滤件防护时间分级

● 对于过滤件防护时间,在GB 2890-2009中分为4级、在GB 2890-2022中分为3级。对比旧标准,新标准中去掉了原来的4级。

2.2  A型过滤件的技术要求

2.2.1  A型过滤件的定义

● 新标准中除了对防护时间分级进行了更新,还对某些类型气体滤盒的定义与测试介质/浓度等进行了更新,这点主要体现在A型滤毒盒上。
● GB 2890-2009中,A型滤盒定义为“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气”,而在GB 2890-2022中,则为用于“防护沸点大于65℃的有机气体或蒸气”,同时增加了“防护沸点不大于65℃的有机气体或蒸气”的AX型滤盒。新标准将旧标准中的A型滤毒盒,拆分成了两个类型。
● 目前滤毒盒中最常用的吸附材料是活性炭,而活性炭对于有机气体或蒸气的吸附,依靠的是物理吸附,吸附后的气体或蒸气也容易发生脱附现象导致滤盒失效,对于沸点65℃以下的有机气体或蒸气,这种脱附则会更加明显。

● 新标准与欧盟EN标准是一致的。增加的AX型滤毒盒相关的阻力、防护时间等要求也在GB 2890-2022中明确列出。

2.2.2   A型过滤件的测试方法

●对于A型滤毒盒,在新标准中对于防护时间的测试,所使用的介质、浓度和时间要求都做了调整,具体差异如下表:

A型过滤件测试要求对比

● 对于测试者来说,环己烷的毒性更低,相对安全性更好。从化学性质上来看,环己烷分子量比苯要大,对于同样体积的活性炭,理论上可以吸附更多重量的苯。新老标准中对于两种测试介质使用的测试浓度、以及相应的防护时间要求又都不同,这种情况下对于A型滤毒盒防护时间的要求,究竟是更加严格还是变宽松了呢?
● 总体看来,新老标准在1级与2级产品上的要求基本是一致的,但是在3级产品上,新标准的要求会相对宽松一些

● 活性炭物理吸附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活性炭本身的规格,尤其是不同大小孔径的分布对于不同气体分子的表现也有所不同。

(三)

其他更新

新标准中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更新。

3.1   删除部分要求

3.1.1   删除全面罩呼气阀气密性的相关要求

3.1.2   删除过滤件强度的相关要求

3.1.3   删除过滤件排尘量的相关要求

3.2   更改部分要求

3.2.1   过滤件标记

● 新标准中对于过滤件的分类与技术要求等都做了更新,相应的过滤件标记也更新了要求。取消了GB 2890-2009中使用P、D、Z对过滤件进行分类定义的方法,直接使用过滤件相应的防护对象类型加防护级别的方式,如A1、B1、A1KN95,更加直观清晰。

3.2.2   产品标识的相关要求

● 在产品标识方面,旧标准中分为永久性标识与产品说明,新标准中明确了产品标识是指在面罩和过滤件本身上的一些信息,同时单独列出了对于包装信息的要求,这一变更使产品标识的要求更加清晰。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应以中文清晰、持久的方式标注,或透过透明包装可见至少下述信息:    

① 名称、商标或其他可辨别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标注;

② 过滤件标记;

③ 面罩类型、型号、号型(如果适用);

④ 执行本文件编号;

⑤ 生产日期(至少为年月)或生产批号,储存寿命(至少为年);

⑥ 制造商建议的储存条件。

●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在实际执行层面就需要付出更多的工作量来规范产品,比如在面罩上增加标准编号与年号、过滤件上增加有效期等。长远来说,无论是对于使用单位和监管单位都是有益的,也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

3.2.3   过滤件通气阻力的要求

● 除了对于综合过滤件通气阻力要求更新外,新标准中对于1级的普通过滤件/多功能过滤件以及特殊过滤件的通气阻力要求也做了在30lpm流量下的更新,可以更好地兼顾了市场上多元化的产品设计。

3.2.4   面罩泄漏率的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 面罩泄露率方面,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保持与GB 2626-2019一致,兼顾个体与不同动作间的差异,更加合理的同时也便于生产企业和测试机构的具体实施。

3.2.5   面罩吸气和呼气阻力的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 面罩吸气阻力的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更多的与欧盟EN标准靠近,增加了85L/min流量下的吸气阻力,呼气阻力测试流量更新为160L/min。另外,新标准依然保留了30L/min流量下的吸气阻力要求,但是放宽了对于半面罩和全面罩的标准。半面罩从之前的20Pa放宽到50Pa,全面罩从之前的40Pa放宽到50Pa。这一变更可以兼容更多吸气阀片的设计。

● 需要明确的是,这一变更并不是说新标准放宽了产品要求,因为呼吸器的吸气阻力最终是由过滤件和面罩一起决定的,而且过滤件是吸气阻力最大的来源,生产企业开发出的产品综合阻力越低,才能给使用者带来更舒适的体验。

3.3   增加部分要求

● 对比旧标准,在新标准中增加了一些项目的要求,除了全面罩气密性的要求,还增加了产品实用性能的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实用性能的要求与评估与GB 2626-2019中的相关内容相近,能更好地从实际使用层面帮助把控产品。

(四)

新国标对使用终端的影响

● 作为产品的使用单位,又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使用单位所关注的:

1.  相关文件的更新

● 新国标将于明年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使用单位内部对于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产品的相关选型及使用要求,需要更新到新标准相关的要求。

2.  加强产品培训,识别并使用合格的新标准产品

● 新标准无论是在产品的永久性标识、过滤件的型号/标识以及等级划分上都有了新的定义,需要帮助使用终端去正确理解这些变化。当然,生产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完成这一工作。

3.  关注新标准产品的使用,及时反馈并沟通

● 新标准的一些更新可能会影响到产品,尤其是过滤件性能的一些变化,而使用者终端是最能直观反馈这些变化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影响的,因此生产企业需要根据使用单位的反馈与需求,才能更好地更新改良相关产品。

结语

作为个体防护行业的领军企业,此次参与编制起草相关标准是江苏高玛助力个体防护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有力举措,是抢占标准制高点的有益尝试,有利于统一规范个体防护装备的设计和应用,引领个体防护行业实现标准化发展。

江苏高玛也将配合国家应急管理部、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广大用户提前准备新老国标的切换过程,提前启动、及时用上新国标的产品,确保用户在职业防护上的安全性与合规性。